全体研究生:
“82级水文奖助学金”为奖励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由我校82级水文系校友捐资设立。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82水文创新奖学金”奖学金的有关具体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与资助对象:工程学院地质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与环境学院联合评审)。每年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各评选优秀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2.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研究生平均分85分以上;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4)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技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上一学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3)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上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文章须见刊或英文 online。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5.申报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纸质档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和成果纸质资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电子档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果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拉杆夹装订,于 5 月20 日 17:30 之前提交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材料打包以“学号+姓名+奖学金名称”命名于 5 月 20 日 17:30 之前发送至邮箱:972250997@qq.com
6.评奖严格遵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7.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奖学金评选名单确定后公示 3天,接受所有师生的监督和质询。
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8日